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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

  石家庄市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

  香港居民:(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香港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结婚证。

  (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澳门居民: (一)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二)澳门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结婚证;

  (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台湾居民: (一)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二)本人身份证;

  (三)本人结婚证;

  (四)《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出国人员、华侨: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本人结婚证;

  (三)《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注: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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