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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结婚证办理指南

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正本及复印件。

2、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交近期双人半身免冠合照三张(照片背景为蓝色或者红色,粘帖尺寸长×宽:60×40mm )

3、如当事人有婚史的需提供离婚证件,当事人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注:若申请人无户籍(如军人)的话,需要自行出具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婚姻登记员检查申请人证件资料。

2、询问申请人的结婚意愿,为自愿结婚的双方各提供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申请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如申请人不会写字,可由婚姻登记员代填后宣读,申请人认为内容无误的,在“声明人”一栏按指印。

4、申请人宣读本人的宣誓词,婚姻登记员监誓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颁发《结婚证》。

办理地点

桥东区婚姻登记处

中山路和长征街交叉口

0311-86029255

桥西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石市自强路97号

电话:0311-87219136

新华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石市康乐街1号

电话:0311-87872020

矿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石市井陉矿区南纬路88号

电话:0311-82072189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费用

从2015年1月1日起,石市各县(市)区将停止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在石家庄市各婚姻登记处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包括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为免费对象。这就意味着石家庄市原先9元的结婚证将正式步入0元时代。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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