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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业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单位名称变更、通讯地址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印鉴变更、专管员变更、收款银行信息变更。

  二、办理材料:

  1、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批准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预留印鉴变更的,需提供单位证明。

  4、专管员变更的,需提供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

  5、单位收款银行信息变更的,需提供《公积金付款信息确认表》,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6、变更单位信息须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

  三、办理步骤:

  1、单位专管员携以上材料到单位所在辖区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单位信息变更

  2、管理部经办人审核材料

  3、经办人审核无误后上报管理部主任审批同意

  4、单位信息变更业务办理完毕

  所需表格: 《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四、办理期限:

  申请单位信息变更业务且手续完备的,在申请办理当日即可受理。

  五、各管理部办理地址、电话如下:

  桥西管理部 电话:85296231,地址:新石北路360—1号市公积金中心2楼;

  新华管理部 电话:85296760,地址:和平西路58号1楼;

  桥东管理部 电话:86137010,地址:槐安东路7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1楼;

  长安管理部 电话:86675006,地址:西大街52号农行广安支行2楼;

  裕华管理部 电话:89901002 地址:槐安东路与雅清街交叉口西南角工行胜利支行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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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夏季2:30-5:30)

  各辖区管理部的办公时间根据所在银行或政务大厅的对外办公时间而定,每天下午4:30结账停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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