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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操作流程

  按照以往的政策,自2015年起,石家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但是需要提供资料很多材料: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所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提取时间及金额,也不能在网上办理。相信好多职工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提取过公积金交物业费。但是现在不同啦,您可以在网上提取物业费啦。

  近日,根据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中心通知,员工可按付物业费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此政策自2015年实施,每人每年可提取1000元,从未按此项办理过支取员工,可支取2015年至2018年4年费用,共计4000元。以往办理过员工,扣除已支取金额。鉴于目前在公积金各管理部办理此业务人员较集中,等侯时间较长。公积金开通网厅个人提取业务,秒批到帐。提取物业费不影响购房、还贷等支取。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进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主页面右面选择“”,

  步骤二:选择“个人业务大厅”

  步骤三:在缴存人入口处选择最下面一行“其他登录方式——授权支付宝登录”用手机支付宝扫码登录

  步骤四:进行网厅后选择左面下方“我要提取”——“提取物业费”,绑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银行中任何一家银行的I类银行借记卡,提取资金由公积金中心直接付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秒批到帐。

  特别提醒: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公积金人工客服12329

  注:

  1、缴存人冻结金额不允许做此原因提取;

  2、仅限电脑进行操作;

  3、提取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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