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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提取额度

  按照规定,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2017年度物业费的业务。

  提取额度:

  参照石家庄市现行物业费水平和普通住房面积标准,暂按2117元/人/年提取;首次提取时可每人提取住房公积金8468元,用于支付2014-2017年四个年度的物业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2014、2015、2016年度物业费的职工,可每人提取住房公积金2117元,用于支付2017年度的物业费。

  提取条件:

  在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可申请办理。

  温馨提示:在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前,建议先查询下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微信搜索关注“石家庄石门网”公众号,回复“1”即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缴存余额及缴费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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