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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石家庄供暖补贴申领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供暖补贴申领所需证件

  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两参”退役人员,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定期抚恤领取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石家庄市民政局两参人员生活补助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低保户或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证件、房产证、证明信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并领取补贴。

  参加集中供热的特困职工家庭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非低保户和非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和证明信到市总工会特困职工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开具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无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的,不予出具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而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办事处认定并开具非低保户和非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房产证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到所属供热企业进行复核、登记并领取补贴。

  对原有住房已经拆除,现居住地属于集中供热区域的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集中供热补贴。领取补贴时,在出具原规定手续的基础上,还要出具原有住房(已经拆除)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拆迁协议和现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新参加集中供热的“三证”“两参”采暖补贴用户,分别按上述标准和规定手续到所属供热单位进行审核登记,并领取采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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