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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11月15日起正式供暖 一周内供热不达标三倍退费

  11月1日,我市发布了《石家庄市主城区2018-2019采暖季供热运行保障方案》,方案明确,11月1日前所有供热设施完成注水和冷态试运行,7日进行一次网升温,8日进行二次网运行升温,10日零时全市居民供热达标试运行。

  “各供热企业为责任主体,各区政府为监管责任主体,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监督企业按时间节点抓好落实。”市供热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10日零时不能实现达标试运行的供热区域,按照应得运行补贴额度的三倍在各种财政补贴中扣减。11月15日起一周内不能达标运行的区域,按照《首日达标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供热企业三倍退费于热用户,同时视情节程度扣减年终考核分值,并按《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方案要求,对上个采暖季运行故障率较高、群众投诉集中、供热效果不佳的老旧小区,11月10日前进行供暖前拉网再检查、立整改。对2000年(不含2000年)前进行改造过的老旧小区供热设施,运行期间要有质量回访和应急保运队伍驻场,及时处置供热问题,供热效果明显提高。

  11月10日前,各区对辖区今冬交房入住的新建小区,同步完善配套供热管网建设,保证符合条件的小区及时接入供热管网,不能出现一处应供未供用户。对新增或其它原因确实不能接入集中供热的,要指导用户通过壁挂炉、电供热等方式解决用热。

  本次采暖季,我市还将利用智能供热系统,提高供热管理水平。供热主管部门、各供热企业专人盯守供热智能平台信息,及时掌控热源、热力站、居民室温数据和运行状态,对预警信息及时分析处置,提高隐患排除效率。建立天气、热源智能联动机制,当室外温度降低时,智能平台指导热源企业提前增加热能输出,确保用户室内温度不降低。严禁室外温度升高,企业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现象。 

  方案明确,各供热企业、各区(办事处)在小区楼道单元口张贴供热明白牌,公布供热咨询服务报修电话,供热期24小时畅通,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企业报修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对标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GB/T33833-2017),推行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畅通便民缴费、报停维修等服务渠道。 

  在此基础上,为提高企业对群众冷暖问题的重视、提高处置效率,奖优惩劣,对在企业和各区没能解决供热诉求,群众向市级供热投诉电话投诉,经核实属实的,依据投诉电话进行处罚,奖励考核排名前5名的企业。

  方案指出,凡是发生供热安全事故、供热管网跑冒滴漏严重、末端区域长时间不达标、维修不及时、投诉较多的供热企业,特别是发生设备故障,长时间、大面积影响供热的,进行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道歉。对经营不善、能力不足、满意度差的供热企业,采取压减供热补贴、实施经济处罚、缩小经营区域、退出供热市场等措施,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全市正式供暖已进入倒计时,为方便居民咨询和反映供热问题,确保市民能过上一个温暖舒心的冬天,11月1日起,供热投诉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如果市民存在供暖问题,请及时拨打供热企业投诉电话,或者各区监督电话。市监督管理电话12319、6668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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