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2018晋州市煤改电补贴政策

2018晋州市煤改电补贴政策

  晋州市2018年煤改电补贴政策

  根据《晋州市2018年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晋办文〔2018〕49号文,现将今年取暖季(11月15日-3月15日)电代煤补贴政策介绍如下:取暖设备按投资额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峰谷电价时间段位为:峰电(8时到20时)价格为0.55元,谷电(20时到8时)价格为0.30元。采暖期内,居民每使用1度电给予0.2元补贴,最高至2000元封顶。

  

  《河北省省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了农村地区电代煤补助标准。按户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 ,其余由用户承担;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 ,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

  

回复“供暖”可查看石家庄各区县供暖服务热线及收费标准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