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公务员登记指南
一、申请条件
市、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二、办理材料
1、公务员登记的请示、单位盖章的公务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以下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1)考试录用人员:录用审批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公务员培训证、任职定级审批表;
(2)调任人员:干部管理部门的任命文件、调令、调任审批表;
(3)军队转业干部:各级安置部门行政关系介绍信、公务员培训证;
3、增人卡原件及复印件;
4、登记人员档案。
三、办理流程
1、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审查个人档案;
3、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呈报单位,符合条件的起草报告,提交处长复审,上报主管局长和局长审定,合格的在公务员登记表上盖章。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青园街102号602室
联系电话:0311-8668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