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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直公积金存量贷款利率调整公告(12月26日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拓展内容: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或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利率以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贷款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执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如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过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调整的,执行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