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卡通购买和充值注意事项(个人)
1、凡自愿遵守本章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均可向发卡机构购买一卡通卡,卡片充值金额必须为10的整倍数。
2、个人购买一卡通卡,符合以下条件必须实行实名登记:
(一)个人购买记名卡。
(二)一次性购买金额在一万元(含)以上不记名卡的。
(三)个人购卡需向发卡机构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发卡机构有权识别持卡人身份、登记身份基本信息,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四)个人代理他人购卡的,发卡机构须核实代理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件,留存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原件,业务处理系统中记载持卡人相关信息。代理办卡每次不得超过5张(含),每天不得超过2次(含)。
(五)持卡人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发卡机构。
(六)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购买。持卡人购卡不得使用信用卡。发卡机构对转出账户名称和账号,转入账户名称和账号、金额等进行登记。
(七)购买记名卡不得通过电话、网络等非面对面方式申购。
(八)发卡机构在收到申购人的货币资金后,向申购人交付一卡通卡,并向申购人出具办卡凭证。办卡凭证载明购买日期、购买金额、卡号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