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井陉县供热供暖缴费须知(入口+发票)
为了做好今冬供热的各项前期保障工作,现将2024-2025年度热费收缴工作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收费时间:
2024年10月10日--11月15日(上午8点半--下午5点半 )。
收费地点:
邮储银行一楼(旧微中北边)、中国银行大厅。
收费标准:
居民20元/㎡、非居民29元/㎡。
收费依据:
《井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井发改〔2021〕58号)。
收费方式:
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缴费、刷卡、现金。
(推荐选择网上缴费,方便、安全、快捷)。
微信公众号交费流程:关注公众号→井陉县集中供热公司→业务办理→供热缴费→新增卡号(楼前张贴的交费明细第一列)→输入房间卡号→添加→确定→点开→下一步→核对无误→缴费
井陉县集中供热公司微信公众号: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关注后缴费
业务范围:
供热费用收缴、报拆报停、重新开启。(报拆报停、重新开启,需到邮储银行一楼缴费点办理)。
重新开启规定:
井陉县集中供热公司对当年逾期未交费的用户将采取锁闭措施,锁闭后,若需用热,用户必须到集中供热公司交齐相关费用并办理开启手续后,公司安排工作人员为其开启供热。
上期未用热用户,今年若需用热,请务必在10月31日前到集中供热公司邮储银行收费处提前交费,并办理开启手续。
注:部分报停只报当年,下年自动恢复,如有部分不用热,需在10月31日前到交费点重新办理部分报停手续,待监查部核实确定面积后,再行交费。
空置房规定:
不用热的住户务于11月1日前办理报停手续。上年报停的住户不用再来办理报停手续,继续延续报停即可,对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用热处理。
发票:
交费后如您需要发票,请持有效交费收据或微信、支付宝缴费的电子凭证换取税票。
换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25日,12月15日--25日。
温馨提示:
各用户要仔细检查自家的维修阀门,若发现坏损,及时更换,避免室内管网漏水因无法控制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当购买二手房屋时,请及时查询所购房屋的热费交纳情况,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影响正常用热。
收费咨询电话: 85133540( 上午8点半--下午5点半 )
热线电话:8513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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