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赞皇县MLF鲈钓比赛报名指南
赛事时间:2024年10月12--10月13日
举办地:河北赞皇县天台湖国际路亚基地(垂钓基地)
80位国内外赛事钓手双人组队赛,报名上限为40艘动力路亚艇,基地现有路亚艇20艘,其中会抽调数艘路亚艇做赛事执裁、救援、拍摄、直播所用,所以本次赛事自带路亚艇参赛有优先报名权益。
(报名须知(比赛服务费): 基地船3000元(RMB)/组、自带船2000元(RMB)/组。(不含油费,加油需选手自理)
报名:报满截止
报名入口: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填写信息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13459284319(微信同步)
赛事奖金:
冠军人民币70000 奖杯 证书 奖品
亚军人民币30000 奖杯 证书 奖品
季军人民币10000 奖杯 证书 奖品
殿军人民币5000 奖牌 证书 奖品
第五到第十每组人民币3000 奖牌 奖品
最重10尾奖 人民币10000 奖牌 奖品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奖金,奖金会在赛事结束后15个工作内发放)
赛制以及注意事项
1. 赛制办法
(1)为保障参赛选手安全以及减少大赛对鱼情产生的压力,本次赛事自带艇以及基地船艇油推需控速前行,不得超过17节,(30/km)现场有多组裁判员测速并记录,超速一次警告,超速两次扣重200g,严重超速100%扣重1000g。
(2)本次MLF采用总重夺魁制度,两天比赛日结束总重最重者冠军,每次称重最多10条有效鱼,钓满10尾必须返回称重区域称重,活鱼舱不可夹带更多的鱼。不限制称重次数。
(3)称重时,可一人在禁钓区域等待,一人完成称重,在称重期间,船上钓手禁止做下竿动作。(选手需要自备活鱼袋,抄网等辅助工具。)
2. 试钓须知
(1)赛前一天禁钓日,只允许在禁钓区试船,试船需全程佩戴救生设备
(2)试钓过程请就地放流、不允许搬运渔获,选手间互相监督,若发现此类情况,证据确凿者,取消比赛成绩,并且不予退费。
(3)试钓需缴纳钓场运营费用,自带艇300一天(8小时)基地船为500一天(8小时),油费自理。(以上定价为MLF赛事试钓期间价格,后期运营维护可能产生差异)
3. 其他关于比赛事宜的要求将在赛前开幕式,充分讲解。
(1)报名须知(比赛服务费): 基地船3000元(RMB)/组、自带船2000元(RMB)/组。(不含油费,加油需选手自理)
(2)在以往任何路亚赛事中,有过作弊行为的选手不得参与报名。
4. 出发与返回
(1)所有船只码头待命区域 按照之前抽签顺序出发(抽签在迎宾晚宴和赛前说明会进行,当场登记 不得串签,第二天倒叙出发
(2)比赛正式开始前20分钟,钓手必须登船,验船并检查船只所有储物空间及个人携带物品内是否夹带有比赛有效鱼,如果发现情况应立即向裁判报告。
(3)在钓手检查后,裁判将再次检查参赛船只及个人携带物品,如发现有夹带比赛有效鱼的情况,将不论动机视为违规并给予重罚。
(4)钓手必须在规定时间出发与返回码头,返回迟到,将相应扣减成绩。迟到1分钟,扣重200g,以此类推 迟到5分钟取消比赛成绩。
5. 作钓范围
(1)所有钓手必须着救生衣在组委会划定的范围内作钓。现场强调作钓区域。
(2)钓手只允许在船只上作钓,禁止弃船登岸,遇紧急情况,需征得裁判同意后弃船登岸。
6. 装备及试钓
(1)本次比赛为淡水路亚比赛,选手必须使用标准路亚装备(路亚竿、渔轮、路亚饵)。使用其他装备者所有渔获均记无效,可以使用探鱼器。
(2)比赛中只能使用标准拟饵(软饵、硬饵、亮片及其它配件、不可使用活饵、粉饵等),作钓期间,每人只允许一根竿子下水作钓,禁止拖钓,禁止使用阿拉巴马等组合型钓组。比赛期间可用有倒刺钩,出于对鱼体保护,组委会建议少用。
7. 渔获及保存
(1)20cm(含)以上的鱼可以入路亚艇活鱼舱保存。
(2)比赛时间截止,未捕获上船的渔获一律不计成绩。
(3)各钓手应尽到妥善保管渔获鲜活的义务,出现胀气情况的渔获,必须进行穿刺放气。
8. 成绩统计
(1)本次比赛的有效鱼种为20cm(含)以上鲈鱼。
(2)第1个比赛日、第2个比赛日,总成绩总重最重者优胜获得冠军。
a.总重相同者,比较单日成绩,单日成绩较好的排序靠前。
b.单日成绩再相同者,比较最大单次称重重量(如最大10尾),最大单次称重较重的排序靠前。
c.单尾重相同者,则抽签排列次序,或双方协商并列排名,平分奖项。
(3)选手需在比赛规定结束时间内到达主席台,将当天最后一次钓获的渔获交给裁判记分(船艇电力不足不得作为逾期到达集合点的理由,请选手自行掌握好回程时间)。
(4)选手需保证渔获鲜活,裁判员记录成绩后选手应当场签字确认,并随即放流,死亡渔获不计成绩。(渔获成活以是否能自主鳃动为判别标准,上岸后经裁判确认有效的渔获即为有效)。
9. 处罚与罚分
(1)比赛中出现违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重、取消单场比赛成绩的处罚。
(2)以下行为,裁判将给予警告1次
a.迟到、抢先出发。
b.未穿戴救生衣。
c.其他不服从现场裁判指挥的行为。
(3)以下行为,将导致罚重(在总重中扣减)。a.经裁判警告后再次抢先出发,罚300克。
b.接近先达钓点船只10M以内进行施钓,经裁判警告后拒不改正,罚300克。
c.超出作钓区作钓,证据清晰者,罚重1000克。
d.未征得裁判同意,私自弃船登岸,罚300克。
e.称重时渔获死亡或小于20cm,该尾鱼无效,且总成绩扣除100克。
f.船只抵达码头后带回渔获不得超过10尾,不可藏匿活鱼舱,请于抵达码头前必须筛选有效渔获,抵达码头后不得继续筛选。否则总成绩扣除300克。
g.蓄意干扰他人作钓行为的,经裁判裁决,总成绩扣除1000克。
h.作钓过程每人有且只有一根竿子入水作钓,否则总成绩扣除300克。
i.警告一次后,仍未穿戴救生衣,总成绩扣除1000克。再次警告无效取消比赛成绩。
(4)以下行为,将直接导致取消单场比赛成绩。
a.在成绩上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
b.超过返回时间5分钟以上。c.在比赛期间,以任何方式夹带、私藏有效鱼的行为。
d.私自弃船登岸拒不改正。
(5)以下行为,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并不予退款。
a.比赛期间发现有选手用活饵、或向鱼体放其他物体(比如小石块、铅等)上岸称重。
b.主办方有权取消不服从安排、肆意扰乱比赛正常进行的参赛者比赛资格,并不予退款。
c.钓具装备要求一旦发现违规情况将被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d.比赛期间严禁钓手船只接触及窜鱼,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e.比赛作弊者予以全国公示,终身禁赛。
10. 安全与保险
(1)参赛选手要有安全防范意识,在比赛期间,要服从组委会管理,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参赛选手要调整好身体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参赛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带病参赛。
(3)参赛选手要正确判断自身的竞技状态,建议在报名参赛前进行规范的身体检查,在比赛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应主动退出比赛,并与大会医务人员联系。
(4)在赛场及周围出现安全事故及其它突发情况时,要听从大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指挥,并要保持镇静。
(5)参赛运动员,在参赛前后的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防止交通安全事故。
(6)参赛选手在整个比赛过程中必须穿着救生衣,违者裁判有权要求取消比赛资格。
(7)参赛选手在整个比赛过程中要对船只设备进行保护和爱惜,损坏按照场地原价赔偿。
(8)为保护自然环境,在比赛中所产生的垃圾要装入袋中并带回陆地处理。另外请避免将鱼钩等坚硬锋利物品滞留在比赛用船内,以免造成船体划伤,影响比赛使用。
(9)所有钓手比赛前需了解学习安全驾驶须知。
11. 不可抗力
(1)如遇雷雨、大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影响,裁判委员会可在赛前、赛中暂停、结束或中止比赛。裁判电话通知或者巡湖口头通知,半小时内需返回码头,超出时间将会视迟到论处。
(2)比赛时间如超过2小时,比赛赛中提前结束比赛视为单场比赛有效。比赛中止并比赛时间小于2小时,本场比赛将不计入总成绩。
(3)如临近返回时间突发大风,导致大多数参赛船只无法返回,裁判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置。
(4)突发状况,比赛时遇比赛规则中未定状况,由裁判组协商解决,并由总裁判长最终裁定。
12. 申诉与仲裁
(1)投诉制度,比赛成绩宣布前选手可以向裁判组投诉其他选手的违规行为。并提供相应的图片、视频资料,由总裁判长裁决!
(2)申诉制度,比赛成绩宣布后10分钟之内,参赛选手对比赛有异议的可向裁判组申诉,申诉者需提交申诉表并交纳1000元,申诉成功全部退还。
(3)仲裁制度,申诉内容的判决由仲裁委员会执行!仲裁委员会由主办方、承办方、赞助商方共同组成奇数人数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双方在场情况下进行投票表决申诉内容,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不得投弃权票。
(4)所有参赛者一律视为遵从申诉仲裁制度,仲裁结果为最终比赛结果,不得更改!
14. 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比赛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
官方媒体传播
总台新媒体平台
总台央视频进行直播
总台国际在线河北频道
赞皇融媒视频号
社交媒体传播
MLF中国区各官方平台,抖音,自媒体等社交媒体等;
参与赛事合作品牌及KOL自媒体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