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申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指南
一、办理条件:
在石家庄申请、补办、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
二、办理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属于单位车辆代理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5、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不需查验车辆);
6、属于申领的,还应提供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一分所、二分所、区(市)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档案管理岗审核档案;
第二步:到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第三步: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四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五步:到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收费标准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
办事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办结;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