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石家庄市已经全面推进全民接种工作
石市已经全面推进全民接种工作,制定了《石家庄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对照规定的接种人群,结合实际,开展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逐街道、逐门户、逐单位、逐行业进行辖区内(含驻区的中央、省直、市直、区直各级各类单位)摸底统计工作,凡属于单位、行业的18-59岁人员由单位和行业负责统计上报到辖区乡镇(街道),常住居民、自由职业的18-59岁人员由乡镇(街道)直接负责登统。
各乡镇(街道)统计后上报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县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分三步走的接种计划,制定辖区内各人群接种安排。摸底调查结束后,由辖区防控领导小组制定接种计划,并将接种安排反馈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由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负责通知需接种疫苗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计划尽快对接承担接种工作的医疗单位,落实接种工作。
为确保市民有序高效接种,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根据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覆盖区域,合理规划和增设接种单位,方便居民就近接受接种服务。在全市范围内加快大型接种场所建设,加快推进临时接种点增设,并对现有常规预防接种单位增设接种台、延长服务时间、增加服务天数,组建“流动接种队”,走到群众身边,提供接种服务。利用好我市已建成的疫苗使用和预防接种全程管理体系,做到疫苗全程追溯管理,确保疫苗储运及接种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截至3月29日,全市已设置接种点305个,正在建设临时接种点53个,其中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大型接种点1个;完成接种工作培训并发证3513人,正在接受培训医务人员2682人;全市累计接种265433人,共计393748剂次。目前,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自2020年12月开始,石市就对重点人群摸底、接种点设置、医疗救治保障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接种队伍储备,对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的人员开展培训,确保所有承担新冠疫苗接种和预检的人员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专家组和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专家组。各接种单位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医疗救治医护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予以保障,派出救护车巡回保障,确保出现不良反应能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石家庄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疫苗接种
第一阶段是对感染和疾病传播风险高的重点人群接种。石市继2020年12月上旬开始对重点人群进行紧急使用之后,至2021年6月底,为边境口岸、海关、移民、国际交通、医疗卫生、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等感染高风险人群,公安、消防、应急、外事、交通、物流、邮政快递、养老、精神卫生福利、环卫、殡葬、救助管理、市场监管、新闻媒体、社区工作者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向公众提供服务者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人群,水、电、暖、煤、气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关键岗位职业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业人员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以及冬奥会保障人员、“三道防线”人员和雄安新区建设者等重点人群接种疫苗。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是对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免疫策略,开展老年人、基础性疾病患者等一旦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的接种工作。同时做好第一阶段接种人群的补种工作。根据疫苗供应情况,压茬推进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工作。
第三阶段是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全市人群免疫屏障。接种疫苗是按国家医保局与生产企业议定价格执行,在受种者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个人不负担,不区分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按照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的30%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