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上牌新规定

  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适时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

  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车,按照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电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城市管理、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驾驶、各行其道、文明骑行、有序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的通行秩序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电动车停放管理,在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停放区域,引导电动车有序停放。工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电动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对互联网租赁电动车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标准设计电动车停放场地及充电设施,督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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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石家庄电动自行车上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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