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图书馆读者办卡须知
读者办证须知
1、办证范围:
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及户口本等)的中国公民及国外人士。
2、借阅证办理:
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了解本馆的借阅规则后方可办理。借阅证每人限办1张,缴纳押金50元。妥善保管押金凭证,以备日后退证所用。
3、验证
借阅证实行每年审核一次。未能如期审核的借阅证将无法正常使用,超过审核期五年后仍未审核的借阅证,按照自动弃证处理,我馆有权予以注销。如代他人验证,须同时出示持证人身份证和借阅证。
4、退证:
凭读者本人有效证件、借阅证及押金凭证办理退证手续。如代其他读者退证,须出示持证人和代退者有效证件并留存复印件。手续不齐或有图书未还及有其它未处理事项的,本馆不予办理退证手续。
新办借阅证半年内不得办理退证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退证的,经馆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退证手续。
5、挂失补办:
如发现借阅证遗失,应持有效证件及押金单等有效证明速到办证处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
6、借阅证的使用:
凭借阅证可进入外借室借阅各类图书,每次最多可借阅图书2册或成套图书及期刊2册,每次借期为60日,可电话、来人或进入图书馆网站进行续借1次。图书逾期需付逾期费每天每册1角。逾期六个月,按自动弃证处理,押金抵赔书款。电子(多媒体)阅览室提供多媒体光盘借阅,借阅方式与以上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