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可以摆地摊吗?
为打造城市“烟火气息”,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经新乐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城区范围内允许规范有序摆摊设点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经营范围及时间
本着“不影响市民生活、不影响交通、不污染环境”的原则,因地制宜划定摆摊设点经营范围及时间。其中:(一)夜市摊点:
划定长寿路(东名街以西)、邮电街(朗基路至北环路)、幸福路(礼堂街以东段)、伏羲南巷、集贸市场等5处地段为临时夜市场地。允许新兴路、邮电街、育才街、新开路等部分主次干道两侧门店有序店外经营。
夜市及店外经营时间为晚7点至晚11点。
(二)日间摊点:划定新兴路、邮电街、建新街、建设路为摊点管理规范街道,道路盲道以外便道区域允许规范摆摊设点(学校、单位以及十字路口等周边100米范围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