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陉县集中供热公司空置房供暖收费规定
日期:2021-11-26 16:49:55
空置房规定:对报停并采取停供措施或拆除供热设施经检查核实的用户,收取20%的空置房基础热费。对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按用热处理。
今年对未交齐相关费用以及未按要求加装、破坏、损坏锁闭阀门等造成相应欠费的不予供热。
各用户要仔细检查自家的维修阀门,若发现坏损,及时更换,避免室内管网漏水因无法控制而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新增用热户不允许安装热交换器窃热装置,否则,不予供热。
当购买二手房屋时,请及时查询所购房屋的热费交纳情况,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影响正常用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