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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智诚能源供暖收费通知

日期:2021-11-26 16:49:04

  2021-2022年度河北智诚能源将继续履行供热企业特许经营职责,尽最大努力为各位业主提供温暖的生活环境。即日起您可以前往卓达书香园一区“供暖服务中心”缴纳今年的采暖费,因为防控疫情需要,建议各位业主合理安排缴费时间,避免去年供暖前出现的排队拥挤。尽量通过线上渠道缴费,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均可以缴费。

  一、缴费标准:依据《石家庄供热用热条例》,对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10%,(高层扣减15%)的公摊面积计算,按采暖期每平米22元计费,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平米33.9元。

  二、缴费时间:2021年10月1日-2021年11月15日

  三、缴费方式

  1、生活缴费:进入微信或支付宝“生活缴费”界面

  2、微信公众号:“河北智诚能源”

  3、供暖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缴费(卓达书香园一区物业西侧)

  注:如果生活缴费“生活缴费”界面有延迟,请选择微信公众号缴费

  1、2的线上缴费信息均可以作为缴费凭证。

  四、其他事项

  1、空置房申报:

  (1)申报条件:《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热用户停止用热或恢复用热,应在当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实现分户控制的热用户,由供热单位开关入户阀门,未实现分户控制的,在采取有效拆装措施后,供热单位予以办理手续。

  (2)申报手续:用户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房本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代办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10月15日前至供暖服务中心办理当年手续,填写《停止用热申请单》,逾期将不再办理。串联用户需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经供暖企业确认后给予办理。锁闭阀在室内的必须由供热企业更换锁闭阀后给予办理。

  (3)非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到书香园供暖服务中心签订《非居民申报不用热(恢复用热)协议》,需缴纳20%热损费。

  2、恢复用热:

  往年办理空置房用户,本采暖季想恢复供热,请于10月15日前到我公司办理恢复用热手续。未申报办理恢复用热手续的有可能延误您正常供热。

  3、故意欠费:

  如有往年欠费用户需先交清欠费再足额交清当年热费方可正常用热。对未按时缴纳热费的用户,将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热费收管理办法)(供热办201637号文件)加收每天2‰欠费违约金。在公共区域张贴欠费名单,欠费名单上交市信用中心,对欠费用户逐户进行法律诉讼(已经起诉76户欠费户)。

  4、违规用热: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者,视为违规用热:1、擅自接管用热;2、擅自把散热器改成地暖;3、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排水阀、换热装置、放供热管网水;4、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动用热性质及居室原有保温结构,擅自开阀供暖;5、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6、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室内供热设施增加供热面积的;7、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的行为。

  我公司将进行稽查,一旦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违规用户,视其情节轻重,对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供热公司将追究其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扫黑除恶线索上报。

  5、供热标准:

  《石家庄市城市供热服务标准》规定:采暖期内,在正常天气条件下(-6.2度以上),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温度不低于18℃。

  为了满足业主对室温的舒适性要求,我公司大部分时间把供热平均温度设定在20℃以上。因为业主户内自身原因造成室内温度长期低于18℃的,我们将按照《石家庄市城市供热服务标准》进行采暖费的减免。

  对于因个人在供热方面无理诉求没有得到满足,煽动、串联影响供热秩序等行为的,将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线索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