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衡水承热龙邑热力供暖交费通知
2020-2021年度采暖期日渐临近,为确保县城区域内集中供热用户能够如期享受到集中供热服务,我公司已全面开展新年度取暖费收取工作。
一、收费标准
1、我县2020-2021年度取暖费价格按《武邑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县城主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2019)36号文件规定执行。
2、取暖费价格标准:按建筑面积计价,居民用户19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27.9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高度超过3米的,按以下方式核算收费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超高高度(米)×1/3+1]。
二、业务办理流程
1、已签订《武邑县供热用热合同》并领取“用户缴费卡”的用户,可关注龙邑热力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后进行交费,同时可在微信支付、支付宝或“中国建设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交费,也可持“用户缴费卡”到龙邑热力客户服务大厅进行交费。
2、未签订《武邑县供热用热合同》的热用户,请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龙邑热力客户服务大厅签订《武邑县供热用热合同》并领取“用户缴费卡”(如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对于以往年度存在欠费、私开阀门、私扩面积、办理暂停或恢复供热、未签订《供热用热合同》的用户,需到龙邑热力客户服务大厅办理相关业务后方可交纳2020-2021年度取暖费并开栓供热。
三、暂停(恢复)用热
2020年度需要办理暂停用热或者恢复用热的热用户,请于10月15日前关注龙邑热力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或到龙邑热力客户服务大厅办理。逾期将停止办理!!!
已签订《武邑县供热用热合同》的热用户如需到龙邑热力客户服务大厅办理暂停(恢复)业务,请持房主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办理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办理。
未签订《武邑县供热用热合同》的热用户,请持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原件、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如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龙邑热力客户服务大厅签订《武邑县供热用热合同》办理相关业务。
注: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影响周边居民正常取暖的暂停用热户,我公司将采取限制办理暂停用热或督促其恢复供热的措施加强管理。
四、温馨提示
1、在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请您优先使用网络及手机交费方式。
2、对开发建设单位及既有非居民用户未交清管网工程建设费的,需交清管网工程建设费后收取新年度取暖费。
3、在以往年度取暖期存在私开阀门、私扩面积等违章用热行为的热用户,需接受违章处理、补交欠费后收取新年度取暖费,对于违章用热数额大于2000元以上的,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五、营业时间
营业时间:2020年9月21日-2020年11月15日调整为每日8:30—16:00。周六、日及中午不休。(10月1日-10月5日休息,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地址:武邑县富强街与富达路交叉口汇景丽城D号楼21号(龙邑热力公司综合楼)
客服热线:0318-96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