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石家庄防疫规定有哪些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工作要求,按照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有序引导、切实规范人员流动,对内严防疫情反弹,对外严防输入输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规范人员有序入石
(一)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原则上不来石返石。已来石返石的,第一时间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措施并至少进行2次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来石返石,确需来石返石的,应持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手续,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四)低风险地区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来石返石。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来石返石,应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五)符合规定出行条件的入石人员持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达目的地后不需要隔离。其中,群众到达城市地区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跨省返乡人员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监测和症状监测,在返乡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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