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石家庄诺奇热力空置房退费通知

石家庄诺奇热力空置房退费通知

日期:2021-11-26 16:39:38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关于主城区居民住宅暂不用热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费的通知》(石发价格〔2020〕662号)有关条款,现将我公司退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退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用户交纳空置费凭证:发票、收据或网上缴费截图等已缴费凭证纸质证明(出具本年度采暖季国家电网打印纸质电表明细盖章),如已开具发票将原发票退回。

  2.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代办人办理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租凭合同)、用户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户本人给代办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

  3.用户需提供退款银行卡号及开户行,持卡人姓名等资料。

  二、退费流程

  1.资料收集。202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空置房用户在我公司国仕山收费点提交退费申请及第一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2.资料审核。2021年5月4日至5月22日,我公司对用户提交的退费资料进行集中审核。

  3.退费办理。2021年5月23日至6月15日,我公司以银行卡转账方式向用户集中退费。

  4.查漏补缺。2021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对前期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空置房退费的用户,进行查漏、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5.对于已缴纳本年度空置费的用户也可用于抵扣后续采暖季供热热费。

  6.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要求:对资料不全或采暖季有人居住不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用户,不予退费。

  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不办公)

  服务热线:0311-88217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