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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富奥热力空置费退费通知

日期:2021-11-26 16:39:34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关于主城区居民住宅暂不用热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费的通知》(石发价格〔2020〕662号)有关条款,现将我公司退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条:退费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用户交纳空置费凭证。发票、回单、收据或网上缴费截图等已缴费凭证纸质证明,如已开具发票应将原发票退回。

  2.用户身份证复印件。如是代办人办理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书(或租凭合同)、用户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户本人给代办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

  3、银行帐号信息。需要提供用户或代办人银行帐号及开户银行等信息。

  第二条:退费流程

  1.宣传告知。2021年4月1日至4月15日,我公司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已办理空置房申请并交纳空置费的用户推送空置费退费办法。

  2.资料收集。2021年4月16日至4月30日,空置房用户向我公司提交退费申请及第一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3.资料审核。2021年5月4日至5月22日,我公司对用户提交的退费资料进行集中审核。

  4.退费办理。2021年5月23日至6月15日,我公司集中通过银行卡退费。

  5.查漏补缺。2021年6月16日至6月25日,对前期因各种原因未办理空置房退费的用户,进行查漏、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6.对于已缴纳本年度空置费的用户也可用于抵扣后续采暖季供热热费。

  温馨提示:对资料不全或采暖季有人居住不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用户,不予退费。

  服务热线:0311-68056205

  营业厅地址

  汇新路与汇宁街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贝斯特幼儿园西行顶头富奥热力收费处

  谈固东街与槐北路交叉口北行50米路西富奥热力收费处

  岳村百岛绿城23号楼底商,富奥热力维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