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投天启采暖季空置房退费通知
日期:2021-11-26 16:39:26
根据《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和供热事务管理中心《关于主城区居民住宅暂不用热空置房不收取采暖费的通知》(石发价格{2020}662号)有关条款要求,退费方案如下:
第一条 空置房退费范围:申请办理了空置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了空置费。
第二条 退费年份:2020-2021采暖季。
第三条 用户申请空置房退费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用户缴纳空置费凭证复印件(发票、收据、银行缴费、网上缴费截图等),如已开发票应将原发票退回。
2、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需提供房主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主本人给代办人签署的委托授权书。
3、银行账号信息。
第四条 退费流程
1、资料收集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5月9日提交所需材料。
2、退费时间:2021年5月23日至6月15日
对资料不全或采暖季有人居住不符合空置房认定标准的用户,不予退费。
办理地址及电话:
长安一所:谈固大街与丰收路交口西行200米路南。电话:86618180
长安二所:沿西街与石纺路交口北行约200米路东运河桥小区内东头路南。电话:66515332
西裕所:滨河街与汇新路交口旭城花园供热站。电话:83801029
新华所:中华大街市庄路北150米市考试院供热站。电话:67595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