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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城投天启热能公司空置房申请要求

日期:2021-11-26 16:36:11

  根据石发改[2020]662号文要求,无人居住空置房不再收取20%热损费,今冬空置房不再延续,如您继续不用热,需重新办理不用热手续,否则不予认定为空置房。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空置房申报时间

  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热用户应在2021年3月15日至10月15日提交空置房申请,逾期将不再办理。

  ·居民用户申请空置房办理方式

  居民用户签订《不用热房(空置房)申请协议》,承诺本供热季该房屋无人居住。

  线上通过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办理。线下携带供热用户卡及房主身份证到相应管理所办理。

  ·空置房需每年按时申报,串联用户需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并联用户由我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逾期不再办理,按全额缴费。

  温馨提示

  1.空置房为无人居住房屋,用户申报空置房需每年按期申报并承诺无人居住。

  2.串联用户需自行将取暖设施与供热管网断开,并将上下管道连通,确保其他用户正常用热;并联用户由我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逾期不再办理,按全额缴费。

  3.公司将在采暖期间由稽查人员不定期进行稽查,如发现违规用热用户,除补齐全额采暖费外另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空置房恢复用热

  空置房恢复用热户请携带供热用户卡到各运营管理所办理。

  点击查看2021石家庄城投天启热能供暖缴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