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鹿泉区供热过了缴费期还可以缴费吗?
日期:2021-11-26 16:34:31
不能,必须规定时间内缴费,过期无法补缴。
交费时间:每年11月10日前到指定地点交付采暖费,逾期未交费者,视为不用热,不予供热。
收费起止时间:自2021年9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周六、日不休)。
收费地址:
1、海山大街与镇宁路交口东北角供热营业大厅
电话 82108209
2、北斗路与石邑街交口西北角邯郸银行一楼
电话 85138822
变更手续:热用户的用热权益人、用热面积、用热性质、用热时间、计量方式等用热要素发生变化时,应在供热前的3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向我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并交付拆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