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供暖收费标准
日期:2021-11-26 16:34:21
热费收取标准
1.按正政办[2019]48号文件执行,如遇价格调整,则按相关部门最新文件标准执行;
2.对无电梯居民单元楼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8元;
3.对有电梯居民单元楼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15%公摊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8元;
4.对居民平房二层等单体建筑按建筑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18元;
5.对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方米28元;
6.对居民住宅符合有关空置房规定的按应缴热费总额的20%缴纳热损(空置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