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招生计划和学习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6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20名,其中学术型100名、专业型120名。(注:根据往年招生情况,2021年我校招生计划可能会增加,同时我校将申请大学生士兵计划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
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为三年。
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考生填报的“通信地址”主要用于邮寄调档函、录取通知书时使用,填写要详细规范。考生填报的“移动电话”、“联系电话”主要用于接收招生单位通过研招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短信。请考生务必填写在2020年6月30日前有效的通信地址和电话。
(五)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 | 上午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下午14:00-17:00 | 外国语 | |
2020年12月27日 | 上午8:30-11:30 | 业务课一 |
下午14:00-17:00 | 业务课二 | |
2020年12月28日 |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对应专业一区(A区)国家线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三)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等内容。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的复试内容、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五)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政策请关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学费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型每年7000元。
学校为了保障研究生的生活学习,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依据学校有关文件提出申请参加评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6000元/年·人,全年按10个月发放)、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每人奖励10000元)、老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年·人、二等6000元/年·人、三等4000元/年·人,符合条件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及“三助一辅”岗位。科技创新奖学金:研究生在校期间,以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研究成果可申请科研成果奖励。
按照当前河北省有关政策,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可申请享受“三减一免”资助政策,其他经济困难学生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其他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http://wwt.hebiace.edu.cn/col8/col23/col2321/col2324/col2385/index.htm1)查询有关通知。
(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www.hebiace.edu.cn/
学校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朝阳西大街13号
邮政编码: 075000
办公地点: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行政楼A515)
联系人:张老师、南老师
联系电话: 0313-4187718
各院系联系方式:
院系、部门名称 | 办公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学校研招办 | 行政楼A515 | 张老师 | 0313-4187718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楼202 | 刘老师 | 0313-4187729 |
能源工程系 | 能环馆B307 | 牛老师 | 0313-4187742 |
市政与环境工程系 | 能环馆B303 | 杨老师 | 0313-4187926 |
建筑与艺术学院 | 主教学楼712 | 张老师 | 0313-4187722 |
信息工程学院 | 信息楼A209东 | 甄老师 | 0313-4187818 |
经济管理学院 | 行政楼B406西 | 肖老师 | 0313-4187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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