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00万数字人民币消费券使用规则
日期:2023-12-18 15:44:22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14日
✿红包使用规则
1)本次活动的红包仅限在河北省指定的商家使用,具体商户名单详见【活动支持商家】列表。
2)红包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3)用户在指定时间内、指定范围商家消费时,满足相应条件即可使用红包,支付时选择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需与领取红包时选取的银行一致,否则无法成功核销红包。
4)用户在付款时需使用“数字人民币”APP或运营机构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模块,通过“扫一扫”功能扫描商户数字人民币收钱码或展示“付钱码”供商户扫描完成支付。使用红包的同时系统会自动从用户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扣减订单剩余应付金额,用户需保证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充足(或钱包所绑定的银行卡余额充足)
5)红包发放后即可使用,第一轮红包有效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23:59,第二轮红包有效期截止2024年1月14日23:59(具体有效期以数字人民币APP内红包显示的规则为准);如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或注销钱包,红包自动退还,不再补发
6)如使用红包的订单在有效期内发生退款时,红包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红包有效期不变,如使用红包的订单在有效期后发生退款时,红包不再返还,无法再次使用。
7)若钱包注销,钱包中未使用的红包将被系统统一回收,并退回活动出资方
8)如对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有疑问,请拨打钱包对应银行的客服电话,或咨询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工商银行:95588
农业银行:95599
中国银行:95566
建设银行:95533
交通银行:95559
邮储银行:95580
招商银行:95555
兴业银行:9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