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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日期:2023-11-28 09:01:31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1、租房用于自住

  2、购买自住住房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

  5、偿还购房贷款

  6、低保

  7、突发事件

  8、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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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知识】

  一、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等业务时,缴存单位经办人或缴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缴存单位经办人应为在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人员。

  二、缴存单位经办人变更,请及时向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手续。

  携带资料:1、新任经办人身份证;

  2、单位出具的新任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3、《住房公积金汇缴单位信息变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