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长安区人才绿卡申请指南
请绿卡申请人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请条件
长安区域内用人单位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区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人才类别):
(一)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引进的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紧缺工种技师;
(三)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求,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以上三类人才中:第一类人才为2017年以后的应届毕业生和2018年之后从石家庄市外引进到我区工作的优秀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第二、三类人才为2018年之后从石家庄市外引进到我区工作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从市外引进的,需提供市外原单位社保缴纳证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
已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的人才,凭卡可享受长安区人才绿卡服务项目(资金补助项目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不再发放长安区人才绿卡。
二、申请程序
1.注册和信息填报。申请人可通过登陆长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jzca.gov.cn)中的“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网站首页中间专题滚动栏),跳转至石家庄市人才一体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长安区)进行注册和填报申请,也可直接登录http://sjzrc.net.cn/changan/home进行注册申请。
2.资格审查。申请人应先进行信息填报,填报完成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第三项)提交申请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按提示下载打印《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才绿卡申请表》(正反面打印),按下述“具体步骤”审核盖章后,交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进行资格复审。预、复审任一环节未通过的,请按审批提示补正相关证明材料后再次提交审核。
具体步骤:
第一步,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单位出具的材料和《申请表》上盖章;
第二步,申请人单位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的,将《申请表》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申请人单位为企业的,将《申请表》报送单位所在街道(镇)人才服务分窗口审核盖章;
第三步,申请人将申请表交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审核。
3.绿卡制发。通过资格审核的绿卡申请人,由长安区人才服务窗口统一制发人才绿卡,制卡完成后,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申请人,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正确、畅通。
三、申请人才绿卡需准备材料清单
网上申请时,需上传2—12项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完成清晰照片(注意图片不可颠倒,不可使用网页截图和复印件)。
1.《长安区人才绿卡申请表》(一式4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或护照原件(1份)。
3.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1份)。
4.学信网学历备案表(1份)。
5.《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或《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原件(1份,本科生提交,研究生不需提交)。
6.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奖励证书原件(1份,非必要)。
7.省、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果申请人社保是由本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的,则需本单位出具由第三方代缴的证明(单位盖章)。
8.企业最近一个月完税证明原件(单位盖章)(1份)。
9.用人单位开具工资表或收入证明(单位盖章)(1份)。
10.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职证明,并简要说明申请人入职以来是否廉洁、有无违法犯罪情况以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单位盖章)(1份)。
11.现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从石家庄市外引进的,还需提供市外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原工作地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网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凭证;自主创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季度的完税证明(1份)。
1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长安区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地址:长安区政府(裕华路123号)1523房间。
联系电话:8599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