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藁城区北街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1.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具备学习能力的儿童。
2.廉州镇北街户口的适龄儿童;居住在307以北、四明街以东、东城街以西的适龄儿童;新华街北头文经苑的适龄儿童,东街住宅楼非东街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提供证件要求
1.北街村户口:需提供户籍证明
2. 廉州镇非北街户口:需提供户籍证明、父母房产证
3.藁城户籍新华所户口:
(1)在城区居住,有自有房产,需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明。
(2)在城区租房居住家庭,需提供户籍证明、租房备案证明、父母无房证明。
4.藁城户籍非新华所户口的:
(1)在城区居住,有自有房产,需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明。
(2)藁城户籍在城区租房居住家庭,父母一方缴纳一年以上养老保险家庭子女:需提供户籍证明、租房备案证明、父母工作或经商证明、父母一方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证明。
(3)父母未缴纳养老保险家庭子女:需提供户籍证明、租房备案证明、父母工作或经商证明。
5.非藁城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1)有房产家庭:需提供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学生本人及父母居住证。
(2)租房居住家庭:需提供户籍证明、租房备案证明、学生本人及父母居住证、父母工作或经商证明、父母一方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证明。
(3)租房居住父母未缴纳养老保险家庭:需提供户籍证明、租房备案证明、学生本人及父母居住证、父母工作或经商证明。
以上提供的所有证件取得时间必须为2023年6月30日前,如父母至少一方在户籍地居住视为有监护条件,应回到户籍地学校就读。
三、几点说明
1.房产证明指的是《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2.《房屋所有权证》已做抵押贷款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出示银行贷款流水票据三个月以上记录并盖章);
3.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
4.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规划用途需为住宅;共有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依据;
5.适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的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
6.外县(区)租房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有居住证的不再提供房屋备案。
7.养老保险不用上传材料,报名系统通过学生家长身份证会自动识别家长是否交养老保险,查验上交证件时不用上交养老保险材料。
8.对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交到执法部门处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坚决杜绝学生无监护在外租住。
9.验证时需带上招生简章第二条提供证件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请家长把相关证件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写上孩子姓名、证件名称、联系电话等。
四、时间安排
1.7月16日——7月19日 网上报名。
2.7月22日——7月26日 验收证件、走访调查。
3.7月28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
4.7月28日——7月31日 处理遗留问题。
五、咨询电话: 82128575 86365703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