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藁城区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简章
一、招生条件
按照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属地管理招生”的原则,2023年报名升入实验学校初一的六年级毕业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实验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廉州镇户籍除外),需符合就读条件(居住在307国道以北,市府路以南),保证在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
2.城区新华所户口,并且家庭住址在307国道以北,市府路以南的小学毕业生。
3.在东城国际、东街高层、美的云熙府居住的小学毕业生,须父母名下房产。
二、具体要求
1.适龄少年在校就读期间要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每3年只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少年入学。
2.共有房产、商业用房不作为入学的依据(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3.适龄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且该适龄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入学。
4.藁城户籍、非藁城户籍的随迁子女,父母至少一方在户籍地居住视为在户籍地有监护条件,应在户籍地学校入学。
5.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实地核查。对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坚决杜绝学生无监护在外租住。
6.学生入学,家长提供所有相关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前。
三、提交材料
(一)新华所户籍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3)新华所户口租房居住的,提交原房主的房产证、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学生及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
(二)藁城户籍非新华所户口有房产的(即实验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非廉州镇户籍的)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
(三)藁城籍非新华所户口租房居住的(即实验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非廉州镇户籍)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原房主的房产证、租房协议、房管处备案证明。
3.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写清工作地址和联系电话)。
(四)非藁城户籍的随迁子女
1.户籍证明:(孩子及父母双方户口页)
2.住房证明:(1)与父母姓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2)房产证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交房产证、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页:(3)租房居住的,提交原房主的房产证、租房协议、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写清工作地址和联系电话)、学生本人及父母的居住证。
四、报名时间、形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6-19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3.报名步骤: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点击添加朋友---公众号---搜索“藁城教育网"---点击关注---右下角测试(报名)--点击是否同意请打勾---同意---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证件。(一个微信号只能为一名少年报名)报名时,随时填写,随时保存;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不能修改。
五、交证要求
1.网上审核通过的学生,2023年7月20日上午8:00-11:00,家长需按网络提示提交所有证件原件(学校将进行二次审核)、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家长签名)、学生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楚学生毕业学校、班级、姓名)。每个学生证件须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学校、班级、姓名、联系电话及所交证件种类,租房户写清楚租房住址(如学校对面第五小区东第x栋x单元x楼x门)。将证件交到实验学校中学部,领取交证凭条。7日25日上午8:00-11:00凭条到实验学校中学部领回原件。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注意:提倡绿色出行,不得开车到校门附近。
2.证件有疑问的毕业生家长带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于7月29日上午8:30-11:30到实验学校中学部进行问题登记。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
2023年7月28日,实验学校负责将入学通知书送到学生毕业小学(实验、实小、东城、北街)教导处,其余学生到实验学校中学部凭条自取。
咨询电话:87265031
咨询时间:16-19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