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港澳通行证旅游签注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个人首次赴香港或澳门旅游。
2、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
3、除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本人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温馨提示: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省内异地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方可办理
4.备案人员、军人须按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5.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受理(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制证(河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发证(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人。
窗口办理:
1.网上提前预约申请(点击进入预约入口),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自助办理:
采集人像→到自助申请机填表→到复印区复印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叫号机取号,等待叫号办理→在受理窗口进行指纹核验→最后到缴费窗口缴费。
另:如果有快递需求,到快递窗口办理快递。
注: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已满60周岁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元南路66号
电话:0311-86862518
石家庄全市出入境受理点汇总(地址+电话)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为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签注(卡式证件)可自主签注的,立等可取;再次签注(卡式证件)不可自主签注的,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次;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次;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60元/件/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次;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次;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