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港澳通行证商务签注办理指南
日期:2023-01-08 16:06:31
办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申请3个月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所在单位须事先向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登记备案。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备案人员、军人须按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5.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
6.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制证(河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发证(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人。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元南路66号
电话:0311-86862518
石家庄全市出入境受理点汇总(地址+电话)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限:首次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签注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本;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次;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次;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60元/件/次;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次;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次;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240元/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