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护照加注办理指南
日期:2023-01-08 16:06:27
办理条件
1、 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
2、已在国内更改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需办理曾用名加注的;
3、护照换领的;
4、护照补发的;
5、曾持照的。
办理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1份;并在“护照加注”一栏以英文大写字母清楚填写英文加注内容或以中文正楷清楚填写曾用名。
(二)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点击查看照片规格要求);
(三)护照原件及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四)在所在国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或签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有);
(五)与加注内容有关的官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绿卡、法院更名证书、户口簿等);
请注意:
(一)未满16周岁人员申办护照加注,应由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到场提出申请,并出具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同意为儿童办理护照加注的书面声明。如父母有一方不能到场,应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同意并委托另一方为儿童办理护照加注。
(二)办理曾用名加注需向国内核实,办证时间不同于正常程序。
(三)使领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
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办理地点
1、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市元南路66号
电话:0311-86862518
石家庄全市出入境受理点汇总(地址+电话)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20元/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