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消费券能不能连续结账用券?
看情况,如果符合消费券的核销规则就可使用。
使用规则
市本级惠民消费券按照1﹕4的比例配套使用,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4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50元消费券,必须在参与活动商户实际消费200元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只能核销一张消费券,可在商户自行优惠的基础上叠加使用,不能与县(市、区)消费券或体育类消费券、文旅类消费券叠加使用。
体育类消费券、文旅类消费券按照1﹕2的比例配套使用,实际消费金额必须满足消费券面值2倍及以上才能核销(如50元消费券,必须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100元及以上才能核销),每笔消费只能核销一张消费券,可在商户自行优惠的基础上叠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