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高新区企业疫情期间房租减免规定

  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近日,石家庄高新区管委会印发了《石家庄高新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措施包括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减轻企业负担、加大稳岗力度、支持企业发展、提高审批效能、提供便利化服务、组织科技攻关七方面。

  减轻企业负担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区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租金2个月、减半收取2个月。

  引导降低租金成本。鼓励其他民营双创载体等对入驻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区财政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双创载体(经科技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按照减免租金部分的50%给予补贴。

  延期交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申报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个月。

  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6%,使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工资“上下限”。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详情点击石家庄出台16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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