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点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就业补贴标准
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扶贫办共同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全省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全力做好就业扶贫工作。鼓励重点企业优先招录,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鼓励优先招录,支持重点企业吸纳就业
实施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制度,发挥人社专员作用,精准摸排当地防疫物资、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生产以及上下游配套产业等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准确掌握和梳理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
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广播等方式,向供需双方定向精准推送企业招聘信息,开展远程面试、线上签约等方式实现招聘就业。
引导鼓励重点企业优先招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并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