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石家庄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通知(时间+地点)
征集范围和时间
石家庄市内五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统一到市就业服务中心申报,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工作要求和补贴标准
(一)用人单位申请承担就业见习任务,除符合岗位征集范围条件外,还须能够先行垫付和按比例分担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承诺在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予以留用。
(二)对接收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70%。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报名地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市场(槐安西路48号)二楼“青年就业见习管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