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保障房申请办理时间、地点
2021年辛集保障房申请时间及办理地点如下
住房保障资格申请领表起止日期: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6日。
集中申报第四类保障家庭的材料上报及各主管部门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7月23日,过期不予受理。
前来领表者请佩戴口罩,不戴口罩不予办理。
办理地点:市府街辛房大厦一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8329856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注:第四类保障家庭是指
1、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未婚。具有辛集市行政区内户口且在市区工作,已经依法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已给予缴纳养老保险。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30平方米以内。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9142元(3262元/月)以下。
2、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包括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⑴辛集行政区内市区以外户口人员在市区常住。
已经依法与工作单位(市区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019年至今工作单位(市区内)已给予缴纳累计12个月养老保险。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9142元(3262元/月)以下。
⑵辛集行政区外户口人员持有我市居住证满一年且在市区常住(居住证过期的不予受理)。
已经依法与工作单位(市区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019年至今工作单位(市区内)已给予缴纳累计12个月养老保险。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市区内)在15平方米以内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1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9142元(3262元/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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