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河北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企业+团体)
河北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参赛条件
1.企业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2.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
3.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4.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0年1月1日(含)以后。
5.大赛按照初创企业组和成长企业组进行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的企业方可参加初创企业组比赛,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含)之前的企业只能参加成长企业组比赛。
6.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网址:www.innofund.gov.cn);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7.2019年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总决赛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8. 前八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二、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参赛团队应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
3.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4.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团体、个人无产权纠纷;
5.2019年河北省创新创业大赛晋级总决赛的团队不参加本届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