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限号最新通知
按照县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通知要求,高邑县主城区自2021年3月8日起,恢复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保持一致,同步轮换。
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本轮限行尾号为:
星期一:限尾号3和8
星期二:限尾号4和9
星期三:限尾号5和0
星期四:限尾号1和6
星期五:限尾号2和7
限行措施
对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客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以上均含外埠号牌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每天车牌尾号轮流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限行措施另行通知;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中型、重型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轮流限行车牌尾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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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