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出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出

  项目名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调出)

  管辖范围: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

  政策依据:《石家庄市人事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综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石人【1999】98号)。

  申报条件:用人单位同意流动

  申报材料:1.《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流动登记表》(石家庄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2.调入地人社局对我局开具的商调函。

  办理程序:1.审核申报材料,材料齐全的出具《工人调动通知》,到调出单位办理调出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补齐后办理;

  2.调出人员持调出单位出具的人事、工资关系到我局办理调出手续。

  办结时限:随来随办

  承办部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处

  承办人: 靳博 张荣丽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

  办公地点:青园街102号104室

  联系电话:86689134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回到首页
发布信息
置顶信息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