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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尊敬的人社局领导:我是22年7月双一流硕士毕业,已在天津市缴纳社

尊敬的人社局领导:我是22年7月双一流硕士毕业,已在天津市缴纳社保,但是最近准备在石家庄就业,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留住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石政办发〔2022〕6号),如开始在石家庄缴纳社保,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如可以领取,则需缴纳多久的社保才可以申请?如可申请,领取完成后,是否有服务年限要求?是否可以给发下相关通知细则?谢谢!
回复:您好:根据《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等5项奖补实施细则》石人社发(2022)6号文件规定:(一)补贴对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我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执行)1.2022年2月22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就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参保首月在毕业2年内);2.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三)申领程序 企业申报。用工企业可于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后6个月内持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0日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申请表》(附件1);用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的学历凭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企业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