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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晋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城内实际居住;

  2、2017年全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053元(月均1921元/月•人);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4、其他条件:如单身申请人已满35周岁,离异满2年,无有车辆等。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来源渠道受理标准需提交原件份数需提交复印件份数材料要求是否必须
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自备材料齐全11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配偶父母(子女)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户籍(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自备材料齐全11提供户口簿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
收入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自备材料齐全11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前连续12个月的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工资条。
婚姻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自备材料齐全11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丧偶或死亡证明;
住房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自备材料齐全11提供租房合同以及同住、借住证明。
特困家庭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自备材料齐全11持有低保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受理地点

  晋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晋州市健康街36号便民服务中心对过 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 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环节办理处室办理时限特殊环节
受理居委会15工作日无特殊环节
审查晋州镇人民政府15工作日无特殊环节
复审晋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10工作日无特殊环节
决定住建局10工作日无特殊环节

  咨询电话:0311-84333982;监督投诉电话:0311-84322530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