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晋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城内实际居住;
2、2017年全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053元(月均1921元/月•人);
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4、其他条件:如单身申请人已满35周岁,离异满2年,无有车辆等。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受理标准 | 需提交原件份数 | 需提交复印件份数 | 材料要求 | 是否必须 |
身份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配偶父母(子女)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是 |
户籍(居住)证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提供户口簿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 | 是 |
收入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前连续12个月的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工资条。 | 是 |
婚姻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丧偶家庭提供丧偶或死亡证明; | 是 |
住房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提供租房合同以及同住、借住证明。 | 是 |
特困家庭 | 原件和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材料齐全 | 1 | 1 | 持有低保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 | 是 |
受理地点
晋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晋州市健康街36号便民服务中心对过 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 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环节 | 办理处室 | 办理时限 | 特殊环节 |
受理 | 居委会 | 15工作日 | 无特殊环节 |
审查 | 晋州镇人民政府 | 15工作日 | 无特殊环节 |
复审 | 晋州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 10工作日 | 无特殊环节 |
决定 | 住建局 | 10工作日 | 无特殊环节 |
咨询电话:0311-84333982;监督投诉电话:0311-84322530
办结时限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法定期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