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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购房需要的证明材料

  一、 本市户口:

  1、已婚:

  ⑴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与身份证号相符);

  ⑶户口本主页及相关人员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孩子户口页及复印件);

  2、未婚或离婚未再婚:

  ⑴购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⑵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的单身证明;

  ⑶离婚或丧偶购房人需提交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户口本主页及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孩子户口页及复印件)。

  二、 外地户口:

  1、已婚:

  ⑴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与身份证号相符);

  ⑶户口本主页及相关人员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孩子的户口页及复印件);

  ⑷提交近两年内在石家庄市缴纳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税务局开具的)或养老保险证明(社保局开具的)。

  2、未婚或离婚未再婚:

  ⑴购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⑵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的单身证明;

  ⑶离婚或丧偶购房人需提交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户口本主页及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需孩子提交孩子的户口页及复印件);

  ⑸提交近两年内在石家庄市缴纳满一年以上纳税证明(税务局开具的)或养老保险证明(社 保局开具的)。

  三、 石家庄市现役军人:

  1、已婚:

  ⑴购房人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驻石部队证明(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与身份证号或军官证相符);

  ⑶户口本主页及相关人员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孩子的户口页及复印件);

  2、未婚或离婚未再婚:

  ⑴购房人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及驻石部队证明(原件);

  ⑵部队开具的单身证明;

  ⑶离婚或丧偶购房人需提交离婚证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⑷户口本主页及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交孩子的户口页及复印件)。

  在异地购房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购房合同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石家庄市内的户口本主页及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4、已婚需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与身份证相符);

  5、如孩子未成年,需提交孩子户口本主页及单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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