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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桥西区维明街道公租房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城镇实际居住;

  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申请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不再受收入限制;

  3、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持有市区居住证;

  2、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收入稳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三)外来务工人员

  1、持有市区居住证;

  2、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另外,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方可申请。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1人户家庭;

  2、购买房屋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

  3、单身申请人父母在本市房产数量大于子女数、父母在本市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0㎡以上)、家庭房产总面积除以申请人父母及与其同住子女的总人数大于等于30平方米的;

  4、限制申请保障房年限之内的;

  5、租住公有住房或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办理材料:

  一、身份证明:申请人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单身申请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户籍(居住)证明:户籍在市区(含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矿区、正定新区)申请人需提供户口薄主页及家庭成员户口页,申请人为集体户口的,只需提供本人户口页;户籍不在市区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申请人提供市区居住证。

  三、婚姻证明: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异时间须满2年。

  四、收入证明: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需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 18周岁以上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五、在职证明: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需申请人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经营所在地居(村)委会(市场)出具的《经营证明》。

  六、社保证明: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申请前一年内在市区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的证明。

  七、学历证明:新就业职工需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

  八、特殊证件证明:纳入优先配租的政府引进特殊人才、市级以上见义勇为人员、优抚对象、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等家庭,需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证件资料;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的,需提供市保障房管理分公司出具的《诚信证明》。

  申请人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实,复印件由受理部门留存。

  *办理流程:

  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街道办事处初审——提交区住房保障局审批

  表格下载: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受理部门: 维明街道

  *办理地点:

  桥西区裕华西路21号维明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科

  *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9月至次年5月)

  14:00-18:00(6月至8月)

  *联系电话: 0311862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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