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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客运站行李包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根据交通旅客运输规则和河北省物价局《汽车运价规则》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每100千克运价按座基本运价的2倍计算。结合河北省交通企业协会《河北省道路客运货物综合快递中心章程》,运价为A类:每千克0.0036元/公里;B类:每千克0.0046元/公里;C类:每千克0.0056元/公里。

  A类是无人跟随的行包;

  B类是无人跟随的普通货物每公斤价值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物品。

  C类是无人跟随的特殊品及每公斤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物品。

  行包托运须知

  1、 所托运货物要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适宜装卸,易碎品包装衬托严密,如外包装完好,内部损坏不予负责。

  2、如实填写协议运单,及时通知收货人接货,严禁在所托货物中夹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禁品及现金、票证、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 轻浮物品按体积(每0。003立方米折合1公斤)计费标准收费。

  4、 政法部门规定的禁运物品及快递中心认为不宜运送物品

  5、 保价及保价运输:保险保价自愿投保,间接损失不在承保范围内。

  6、 赔偿办法:不保价行包货物按交通部客规,即按每公斤不超过10元或本票运费的5倍赔偿,保价按实际损失,但不超过投保额

  7、 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快递中心不承担责任;由于托运人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托运人自负。

  8、 货物自受理之日起,托运方如有疑义,凭托运单限七日内查询,过期快递中心不在受理。

  温馨提示:网上购票、查询班次信息及发车时刻表,可在微信搜索关注“石家庄石门网”公众号,回复“客运站”即可查询石家庄客运总站线路以及购票、取票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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